他变了。
是吗。
“阿劲,我今天很痛。”
这是最后一句,她的试探。
他沉默了,良久,才说,“以后照顾好自己,别再伤害自己了。”
她的表情劇变,不可置信地看着他。
“我没怀疑她。”他偏过头,看见夜色里,向舟替楼下那抹单薄的影子打开车门,她微弯着腰,坐了进去。
宋叶眉躺在床上,一颗心彻底沉寂:
“如果,如果我以前拒绝了那个荒唐的婚事,你是不是会……”
“不会。”他打断她,“你不会拒绝。”
宋叶眉所有的防线被他这三个字一击即中,全盘崩溃。
“是,我是不会,可是你呢?你也不会!你不会来!我在机场等了你那么久,然后呢,我什么也没等到。”
“我来过。”他拉上窗帘,所有的月色被隔开,房间再度恢复昏暗。
满屋寂静,只剩他粗重的呼吸。
“来的路上,我被人砍了十三刀,手,脚,背,还有,你见到的喉咙这道疤。我以为我会死,可是我没有。我到的时候,看到天上你的那架航班飞走了,那时我才知道,我是真的死了。”
“我没有对不起你过。”
说完,他在黑暗里转身。
宋叶眉的手死死攥着床单,“你还会帮我吗?”
“会。但不会是因为喜欢。顾兆野,周牧玄,他们谁出了事,我都会帮。你也是。但仅限于此。”
最后,他喊了她一句:“堂嫂。”
他关上门离开的刹那,屋里的呜咽声再也忍不住。
一声又一声压抑的哭声响彻在走廊里。
*
阮胭回了家,屋里的灯光大大的开着。
张晓兰连忙跑出来迎接她:“夫人夫人,你终于回来了。”
阮胭扯了扯嘴角,有些疲惫地笑笑:“嗯。”
张晓兰连忙给她端了一杯热水,“这是怎么了,弄得这么湿。”
指尖触及热水的刹那,阮胭才觉得自己有活过来的迹象。
“没什么,今天拍杂志,把身上打湿了。去帮我拿点布洛芬好吗?”
张晓兰听话地去医药箱里找,一边找,一边跟阮胭絮絮叨叨:“夫人,你知道我昨晚去哪里了吗?”
“去哪里了?”阮胭很配合她。
“嘿嘿,老爷说要放我假,给你布置生日礼物,所以我昨晚就和一个男生去看电影了。”
“嗯,恋爱了?”阮胭问。
“嗯嗯,他说我瘦了,瘦了好多。”张晓兰把布洛芬拿给阮胭,红红的脸上变得更红了,“夫人,我这才知道,原来你让我每天跟着你吃蔬菜沙拉,每天走路去城西买鱼食,不是为了报复我以前天天喂您喝大骨汤,是为了帮我减肥啊。”
阮胭服下药,神色未变:“你想多了。”
“嘿嘿,夫人就是刀子嘴豆腐心。”张晓兰笑得开心,“希望夫人和老爷也好好的,你们这么般配。”
“般配吗?”
“嗯嗯。”
“哦,我去睡了。”阮胭恢复了些精神,就往楼上走。
张晓兰看着她疲惫的背影,忽然想到一件事:“夫人,你别怕,鱼没了,你还可以养鸟嘛。”
“养什么鸟。”
“比如鹦鹉啊,我们镇上以前的陆医生就有一只鹦鹉,叫张德全,可惜不会说话,但是会叫,声音灵灵的,这不比您养鱼有趣多啦……”
“你说,他养了什么?”阮胭脚步猛然顿住,问她。
“鹦鹉啊。”
“鹦鹉吗,好,我知道了。”
阮胭扶着楼梯,一点一点往前走。
她知道了,她今晚还有很多很多的事情要做。比如该收拾带走东西,比如提前找下一处落脚的房子,比如彻彻底底离开沈劲……
*
星雾会所。
光滑的大理石桌面上,铺排着二十瓶啤酒。
啤酒被人拧开,啤酒花立刻冒出来。
“喝几杯?”
一个穿着西装的矜贵男人,整个身子半隐在沙发里。
“堂哥想我喝几杯?”
沈劲坐在他对面,唇角浮着笑,笑意却未抵达眼底。
沈崇礼手里转着打火机,漫不经心地看着这个传闻中的堂弟。当年还是个想和他抢女人的毛头小子,如今竟然长成了一手把讯科推起来的传奇。
传奇?
可惜,他这个人,平生最喜欢摧毁传奇。
沈崇礼把打火机啪地扔到桌上,“先来三杯吧。作个见面礼,怎么样?”
“可以。的确是很久没有见到堂哥了。”
沈劲端起杯子,就往嘴里送。一杯接一杯。
泡沫花在杯子里浮沉。
三杯下去。
沈崇礼依旧笑:“再来三杯,为你这么久还没拿下耀丰医疗的案子。”
“可以。”沈劲依言,再抬起三杯喝进去。
沈崇礼笑得很满意的样子,他伸出指节,在桌上敲了三下,“最后三杯,为你情人向我赔个罪。”
这下沈劲倒是笑了:“她是什么身份,还不配让我替她赔罪。这三杯我喝了,不过,是为我没照顾好堂嫂。”
话音落,他浑不在意地端起三杯,一一送进嘴里。
沈崇礼看着他的动作,一杯接一杯的喝,最后他心满意足地笑,“三年不见,倒是比以前能屈能伸了。”
沈劲没说话,双眸沉静,等他继续说。
沈崇礼点了根烟,长腿翘起,笑得有点邪气,“只是,你家小情人的那个罪,还是要赔的,毕竟,看把你嫂子都害成什么样了。”
“堂哥想怎么样。”
“说实话,你小时候和你嫂子的那丁点微妙情绪,我是知道的。”
“要不这样,我听说,她和你嫂子长得很像。我寻思着,你想睡你嫂子,想了很久了吧,要不,我帮你圆了这个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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